海南食品厂6大核心品类 | 定制化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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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11市县全覆盖 | 自贸港政策深度适配
海南糟粕醋加工企业生产场所的排水系统设计与建设,需同时满足GB 1488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、海南省环保管控规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卫生要求,核心目标为实现排水畅通、防止污染、达标排放,具体要求按企业规模分类如下:
一、通用基础要求(适用于所有规模企业)
1. 实行雨污分流制:厂区需严格划分雨水与污水排水系统,避免雨水与生产废水、生活污水混合排放。雨水经专用雨水收集管网汇集后,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或自然排水系统;污水需纳入专用污水管网,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,杜绝雨污混流导致的污染扩散风险。
2. 排水方向与坡度规范:室内排水流向需遵循“清洁度高区域→清洁度低区域”的原则,例如从包装区、杀菌区流向原料处理区、清洗区,防止污水逆流造成交叉污染。车间地面需设置不低于2%的排水坡度(部分区域建议不低于3%),确保地面无积水,排水顺畅;排水沟需采用表面光滑、不渗水的材料铺砌,无凹凸不平和裂缝,便于清洁维护。
3. 防污染与防虫害设施:所有排水口(含车间地漏、排水沟出口、厂区总排口)均需安装防鼠、防虫设施,如金属防鼠网罩、防虫格栅等,网孔尺寸需能有效阻挡鼠类、蚊虫进入厂区及生产车间。车间地漏优先采用带水封的封闭式地漏,避免污水臭气逸出;水封需定期检查有效性,防止水风干涸失去密封作用,必要时设置固体废弃物收集装置,防止残渣、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。
4. 管道材质与施工要求:排水管道需选用耐腐蚀、不易渗漏的材料,优先采用不锈钢管道,避免使用易老化、易破损的材质;管道连接需严密,无渗漏现象。对于冲洗车间的高温废水、含醋液的酸性废水输送管道,需额外具备耐酸碱、耐高温性能,防止管道腐蚀破损导致污水泄漏。
二、规模化企业(需SC认证)专项要求
1. 污水预处理到位:针对糟粕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原料清洗废水、设备清洁废水,以及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,需在排放前进行专项预处理。含油污水需先经隔油池处理(隔油池容量建议适当加大,避免油脂凝结堵塞管道),去除浮油后再接入污水处理系统;生产废水需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(如一体化处理设备、人工湿地等)处理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,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后,再通过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,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。
2. 排水系统分区管控:按生产工艺分区设置独立排水支管,例如发酵区、原料清洗区、设备消毒区分别设置专用排水管道,避免不同区域污水混合导致处理难度增加。重点排污企业需在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(如COD、氨氮监测装置),并与海南省生态环境部门联网,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,确保排放指标符合GB 8978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或地方行业专属排放标准。
3. 防渗与应急防护:污水处理设施、污水收集池、化粪池等区域需采取防渗措施,采用防渗材料铺设或做防渗涂层,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。厂区总排口需设置防水网和止回阀,避免雨季市政管网水位上涨导致污水倒灌进入车间,造成生产环境污染和产品报废。
三、食品小作坊专项要求
1. 基础排水设施完备:需配备能满足生产需求的排水设施,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。车间内设置简易排水沟或地漏,地面坡度合理,无积水;排水沟需加盖活动蓖子,防止固体废弃物掉入,蓖子需每日清理。
2. 污水简易处理达标: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,生产废水(如原料清洗废水)需经隔渣、简易过滤等预处理后,可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用于厂区内道路清洗、绿化浇灌(需确保达标),或接入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;禁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、湖泊、渠道、水库及农田灌溉渠道。
3. 日常维护管理:建立排水设施定期清理制度,每日清理排水沟、地漏内的残渣杂物,每周检查防鼠、防虫设施的完整性,每月对排水管道、预处理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,确保排水系统持续正常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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