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食品厂6大核心品类 | 定制化解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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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11市县全覆盖 | 自贸港政策深度适配
食品生产许可证(SC认证)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核心准入资质,在海南省办理需严格遵循国家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配套实施细则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企业需同时满足场地、设备、人员、制度四大核心条件,缺一不可:
• 生产场地:与有毒有害场所及污染源保持法定安全距离;厂区布局科学,划分原料处理区、加工区、包装区、仓储区、检验区等功能区间,有效防止交叉污染。
• 设备设施:配备与生产食品品类、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、检验设备及辅助设施(如冷链设备、消毒设备、防尘防蝇设施等),设备性能稳定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• 专业人员: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需具备食品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;生产操作人员需掌握相应岗位技能,且持有效健康证明。
• 管理制度:建立健全7项核心制度,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、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。
二、申请材料
企业需提交完整且规范的申请材料,纸质版需加盖公章,电子版需同步上传至海南政务服务网,具体清单如下:
•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(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、申请品类、生产地址等);
• 营业执照复印件(经营范围需包含对应食品生产类目);
• 生产场地相关图纸: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、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、工艺设备布局图;
• 生产工艺文件: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(标注关键控制点);
• 设备清单: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(含设备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用途);
• 制度文件: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(附各项制度文本)。
三、办理流程
海南省推行线上线下并行、低风险食品简化审批的办理模式,全流程高效透明:
1. 申请提交:申请人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信息、上传材料,也可携带纸质材料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。
2. 材料初审:监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,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;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3. 现场核查:受理后5-10个工作日内,监管部门派核查组到企业现场,核查场地布局、设备配置、制度落实等情况;低风险食品(如部分预包装食品)实行告知承诺制,免于现场核查。
4. 审批发证:审核通过后,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,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,证书需悬挂于生产场所显著位置。
四、特殊要求
• 小作坊限制:根据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》,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制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乳制品、罐头、酒类、饼干、糕点等24类高风险产品,仅可生产目录外的低风险食品,且需办理《食品小作坊备案证明》。
许可范围变更:企业新增食品品类、变更生产地址的,需重新申请或办理变更手续;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,需申请延续换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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